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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健食品不得宣稱療效 「五不買」很重要

許多民眾會在地下電台、或是市場等地,買到宣稱有特殊療效、或是治百病的保健食品。食管局提醒,保健食品仍屬食品類,依規定不得宣稱具有任何醫療效能,也禁止涉及誇張、虛偽的詞句,呼籲民眾應該謹記「五不買」原則,當個聰明的消費者。(吳霈蓁報導)

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副組長馮潤蘭表示,為了避免消費糾紛,保障自身健康,購買食品時,要認清產品資訊,包括品名、成分是否含有食品添加物、以及有效日期、負責廠商的名稱地址及電話、原產地和必要的警語等等。由於食品種類及形態日益多元化,做個聰明的消費者要謹記「五不買」原則,馮潤蘭說:「對於來源不明者不買、成分不明者不買、標示醫藥效能者不買、誇大功能者不買、標示不完整者不買。」

馮潤蘭表示,如果消費者有任何的疑問,可就近向當地衛生局詢問,聰明選購食品,才能買得開心,又吃得安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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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食品前看清楚 謹記五不買原則

台灣消費者有一窩蜂採購的習慣,「呷好鬥相報」,但買食品前是否看清楚產品資訊了呢?聰明的消費者應謹記「五不買」原則,勿人云亦云,免得吃下有毒物質也不知道。

鑒於現在食品業者總會在食品加工製造過程中,添加食品添加物,讓食品看起來更「色香味俱全」。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特別提醒民眾,應該謹記「五不買」原則,當個聰明的消費者。五不買原則包含來源不明不買、成分不明不買、宣稱具有醫療效能不買、誇大功能不買、標示不完整不買。

食品組副組長馮潤蘭表示,近年塑化劑等食品添加物引發民眾疑慮,衛生署已針對防腐劑、漂白劑、膨脹劑、著色劑等十七項食品添加物訂定標準,業者須符合衛生署的食品添加標準才能製造販售。

由於食品添加物實在太多,且不是每種添加物民眾都熟悉。馮潤蘭提醒消費者「不要人家說(食品)好就買」,購買前應該仔細查看食品成分,有不知道的成分寧願不買,有疑慮也可以打電話到各地衛生局詢問,尋求政府機關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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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買食品秉持三原則 別被廣告牽著走

(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/綜合報導)

網路、電視、傳單廣告等都時常出現一些誇大且具神奇功效的食品,像是「食用○○產品六週之內就增加60%的海綿骨密度,兩週之內增加80%的軟骨活性,甚至說到僵直性類風濕關節炎,一個月後不需穿鐵衣」、「食用○○產品,美V招桃花、豐挺超自信、挑戰26天A罩杯~D罩杯」等誇大的廣告台詞,桃縣衛生局統計101年1-4月自查辦電視、網路、電台等違規廣告共160則,以宣稱治療關節炎、預防癌症最多,其次減肥、豐胸、降低血壓膽固醇。

衛生局表示,食品主要是提供人體維持正常生理功能所需的營養素及熱量,不可宣稱療效。

業者或民眾在網路上刊登食品廣告,若宣稱具有治療關節炎、預防癌症、減肥、豐胸、降低血壓膽固醇等效果,已違反食品衛生相關規定;若涉及誇大不實、易生誤解,可依法裁罰新台幣4~20萬元;若宣稱醫療效則可裁罰20~10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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